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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2


烟大校发〔202249



关于印发《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烟台大学  

2022105        



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研创新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为规范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申报条件

第一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烟台大学在校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  申请者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前期工作基础较好,从事项目研究的时间应保证在一年及以上。每名研究生限以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且须由申请人的研究生导师推荐并作为指导教师。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出现学术不端情况。

第三条 项目选题须反映本学科前沿,且具有一定的原创性。研究目标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在理论、观点、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每年一次,由研究生处在每年的3月份集中受理。根据各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数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因素将申报项目数分配至各培养单位。

第五条  申请者需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第六条 申请者所在培养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效果能否实现等签署评审意见,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推荐排序,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第七条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公布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经费额度根据学科特点及研究内容确定,一般项目为2000~3000元,重点项目为4000~6000元,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九条  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拨付总经费的50%,剩余经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结题后拨付,延期结题的项目不拨付剩余经费。已拨经费须在当年完成报销,未完成报销的,当年年底由学校统一收回。

第十条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专款专用,由指导教师审核,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复核签字,依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报销。经费使用范围为:

1.科研业务费:

(1)测试、计算、分析费、调研费;(2)复印费、论文版面费;(3)科研资料费。

2.实验、材料费:

(1)原材料、试剂等消耗品的购置费;(2)标本、样品等的采集加工费;(3)经批准购买的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不得购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和照相器材。

第四章  中期检查

第十一条  各培养单位每年定期组织专家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推动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该基金项目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终止资助,并退还剩余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结题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连同研究成果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培养单位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内容须与创新基金项目密切相关。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核并确定是否同意结题。延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将被自动撤销,后期不再组织结题。

第十四条  凡在创新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发表时应以烟台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须标注“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英文名称Graduate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Yantai University, GIFYTU)字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凡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和项目研究者本人共同所有。

第十六条  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问题,除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外,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需延期结题的,在下一次申请时不能作为指导老师申报重点项目;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延期后仍未结题的,在下一次申请时不能作为指导老师申报。

第十八条 对没有按照结题要求完成基金项目的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学校将核减其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第十九条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不得低于本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136)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1

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请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可否转为一般 □是 □否

所在培养单位

填表日期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制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述明确严谨,空缺项填“无”;

二、表格中字体小四号仿宋体,签字部分黑色签名;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用A4纸正反页打印




所属学科(一级)


二级学科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年龄

所学专业

年级

拟承担的任务

所属培养单位

本人签名











































一、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项目创新之处

二、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四、已具备的研究基础、研究条件

五、研究计划的总体进度及安排

六、经费来源及预算 (金额单位:元)

申请资助总金额

本课题其他经费来源及金额



支出项目名称

金额

 




























 



七、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及考核指标

八、指导教师意见(导师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并作为指导教师)

导师签字:      

九、所在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十、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十一、研究生处意见

(盖章)

   


附件2

烟台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申请类别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所在培养单位

填表日期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制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述明确严谨,空缺项填“无”;

二、表格中字体小四号仿宋体,签字部分黑色签名;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用A4纸正反页打印


一、结题摘要(对项目背景、主要研究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做简单概述,不超过500字。

二、主要工作(概述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度情况,不超过1500字。)

三、项目成果(在项目资助下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科创比赛获奖等,成果内容须与创新基金项目密切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结题报告后一起提交。)


四、后续工作设想(简述后续研究工作的设想及建议。)

五、指导教师意见

导师签字:      

六、所在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八、研究生处意见

(盖章)

   


:此表填写一式两份,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处各存一份。








烟台大学办公室

202210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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